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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讨论:小区收取所谓的“借光费”合理吗?

讨论:小区收取所谓的“借光费”合理吗?

讨论:小区收取所谓的“借光费”合理吗?

07年时,因为个人因素,没有在家居住,未交取暖费,今年我交取暖费,小区说必须补交07年冬季取暖40%的管道散热费,不然不给取暖,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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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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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明确表态的是:40%的管道散热费绝对是不合理收费,应当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以制止这种违规行为。
按照我市的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管道散热费(正名叫做“热资源占用费”)的收取比例为15%;但是市政府体恤市民经济承受压力,此项费用一直未批准征收。
如果楼主家的供热管线布局不是“一户双阀”形式的,那么享受了采暖服务就应当适量交纳采暖费,比例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宜;若是已经改造成“一户双阀”或是建成时就是“一户双阀”的管线布局,则根本就不必交纳热资源占用费。
以对自己的房产负责的态度来说,冬季采暖并不应该以是否在此处房产居住作为判别,采暖并不只是对人的保护,也是对建筑物的保护,对自己的房产也应备加珍惜爱护才是!

[ 本帖最后由 泛槎星海 于 2008-11-10 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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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户一阀

就是我根本就没有“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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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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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查办
笑对生活,,生活同样笑对你

每个人都是人间的精灵,就看你会不会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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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小区 ?/说一下小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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