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破解地方船厂融资难题
建造中船舶可进行抵押融资
新办法破解地方船厂融资难题
本报讯(辽宁日报) 记者杨忠厚报道 “这是我们盼望已久的好消息”,8月29日,在省国防科工办会同辽宁海事局在营口举行的 《辽宁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辽宁海事局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暂行办法》座谈会上,很多与会造船企业如此表示。据悉,这两个新办法分别于今年1月1日和9月1日施行。困扰我省地方船舶企业快速发展的融资难瓶颈即将得到缓解。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造船企业可通过抵押在建船舶,向银行进行融资贷款,这既可盘活造船企业的有效资产,也能极大地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近年来,我省地方造船业发展迅猛,营口、盘锦和大连等地涌现出辽宁船舶工业园有限公司、辽宁宏冠船业、盘锦龙德船业和大连大正船舶重工等一批骨干企业,他们瞄准国际中小型高附加值船舶市场,与省内大型骨干造船企业形成了错位发展态势。
《暂行办法》的出台适应了我省地方造船业加快发展之需。据介绍,造船业属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流量大,承接每一条船都必须开具与所签合同额度相当的担保函,这就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目前,我省地方造船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融资担保渠道单一,特别是随着订单的增多,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当前船市大好的形势下,我省地方船厂却面对大量订单望而却步,很多订单旁落,融资担保难已成为制约我省地方造船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地方造船企业融资提供了政策依据,将大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随着地方造船企业新建基础设施相继投产,企业承接船舶订单也将大幅增加,地方造船业将成为辽宁造船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