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义务劳动
民生关注的记者:您好。
我是盘锦市的居民,今天在双台子区,三千米社区遇到这样的事情。社区鲍主任电话通知领取低保金的低保户参加义务劳动,义务劳动的内容是:进入社区把楼到里的小广告、小招贴清理干净,如果不来就从低保金中扣除30元。我想知道他们扣钱的行为,是否有市民政局或相关单位的规定。这次活动叫义务劳动,那么为什么不来参加的人就要扣钱。另外,领取低保金的低保户多数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着年事已高的老人。此次劳动强度比较大,两个低保户负责清理一幢楼的小广告。这些低保户,在平时生活中有的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或不具备劳动能力,那么社区为什么还要求低保人员参加。此次的清理小广告的活动,是否应该由低保人员来完成。做为盘锦的居民,盘锦市正在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我们应该贡献自己的力量,但是这样的“义务”劳动实在有些不应该。